顺昌***延伸审判职能持续固碳增汇
□本报记者王莹
□本报通讯员陈颖诺
2020年3月,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人民***在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中积极践行恢复性生态司法理念,引导被告人自愿认购价值4万元的“一元碳汇”,用于对受损生态环境的修复。这也是全国首例以被告人自愿认购“碳汇”方式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案件。
零碳顺昌,向绿而生;顺势谋变,逐绿前行。近年来,顺昌***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并依法延伸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在固碳增汇上下功夫,积极打通保障“两山”转化新路径。
2022年,顺昌***审结全国首例“以碳代偿”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依法判处被告人认购1000元碳汇量,用于代偿其造成的野生动物生态价值损失,将“以碳代偿”从刑事案件拓展运用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切实传递了“保护者获益、破坏者赎买”的鲜明导向,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从“一元”向“多元”的转变。
截至目前,顺昌县已经认购碳汇近60万元,为全县27个脱贫村集体带去碳汇收入,促进结对共建村实现碳汇交易1840吨,村财增收18.4万元,村民人均收入提高500多元,降低了毁林违法犯罪发生,也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
为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2022年底,顺昌***创新建立生态司法清洁发展补偿金机制,对县域内4家实行节能减排降碳的企业发放补偿金14万元,引导被告人通过资金补偿给企业加大减排力度,从而抵减因其行为造成的生态功能损失。
“我们还发挥法律特派员的绿色引领作用,引导、鼓励企业自觉***取节能减排降碳措施,助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达到保环境、稳经济、促发展的良好效果。”顺昌***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来,顺昌***以绿色发展生态补偿金补助绿色菌业试点项目为切入点,利用废弃木屑或“以草代木”栽培食用菌菇,与乡村共同探索食用菌产业绿色发展新路径,全力护航乡村经济低碳绿色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王莹陈颖诺)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