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出借资质给涉案人员非法承揽工程海南耀盛建筑工程公司被罚
今日(3月31日),本报从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由于多次出借公司资质给案件涉案人员,为其非法承揽海口市多个工程项目,海南耀盛建筑工程公司于近日被记录不良行为,并扣5分。
据了解,海口市监察委员会转来案件查办线索,在查办案件中调查核实,海南耀盛建筑工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0623279225)在2013年至2021年期间多次出借公司资质给案件涉案人员许飘(男,***号4408……3135),为其非法承揽海口市排水管道养护所建设的海府路东站前等三处积水点改造项目、滨涯路等八条道路检查井井盖修复项目、南海大道(丘海大道-城西路段)及城西路井盖修复项目等多个工程项目。此外,涉案人许飘在项目承揽过程中多次向该所相关人员行贿,该案件已由海口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
由于行贿人并非该公司人员,海南耀盛建筑工程公司属于出借资质承揽工程行为,根据海南省住建厅印发的《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海南耀盛建筑工程公司记录不良行为一次,对应《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行为代码SG-C01-02款扣5分,有效期2年。
据天眼查显示,海南耀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4月07日,注册地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5号中航大厦B座402房,法定代表人为邱洪海。(文|中国基建报张海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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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资质的处罚标准
出借资质处罚标准如下:
1、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2、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借用资质,是指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使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违法承包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以被挂靠建筑企业名义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无效: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工程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具有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建筑资质挂靠怎么处罚
法律主观:
具体处罚是:建筑施工企业出借资质证书的,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建筑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 ,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出借资质投标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借资质行政处罚认定标准
出借资质行政处罚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出借资质供他人承揽工程,但未中标、未签订合同、未进场施工的施工企业或施工单位,处以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的;
2、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时,该工程项目有中标单位或已重新招标投标确定中标单位的,以项目中标合同金额作为工程合同价款。
3、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行政处罚的责任事项包括:
1、立案责任: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按照法定程序和内容要求及时进行调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法规规章适用、处罚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行政处罚听证知书》,告知当事人享有听证的权利。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告知当事人享有复议和诉讼的权利。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罚款、执行吊销、降低、撤销资质或职业资格等行政处罚。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按照法定程序催告后,可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综上所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出借资质供他人承揽工程,但未中标、未签订合同、未进场施工的施工企业或施工单位,处以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的,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时,该工程项目有中标单位或已重新招标投标确定中标单位的,以项目中标合同金额作为工程合同价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和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瓷质证书。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建筑业挂靠怎么处罚
在建筑行业,建筑公司的行业资质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建筑公司想要承包工程项目就需要拥有相关的建筑资质才可以,但是在生活中也存在一些挂靠的现象,那么,建筑业挂靠怎么处罚?下面就跟着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一、建筑业挂靠怎么处罚
??????工程挂靠的具体处罚是: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怎么办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备案
??????1、到工程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登记领取办理合同备案表格。
??????2、按目录准备相关资料及刻电子数据光盘。
??????3、提交资料给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一般只要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3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理好合同备案。
??????4、中标人的商务标和中标价及电子数据(收取包括商务标和中标价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数据1份)。
??????5、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书(收取工程预算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电子数据1份)。
??????6、实行担保的工程,需提交双方的担保保函(查验原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电子数据1份)。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取原件1份)。
??????8、《办理建管手续联系单》(查验原件,收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9、中标通知书(收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三、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处理
??????1、和解或调解
??????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通过自行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是由当事人以外的调解组织或者个人主持,在查明事实和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说服引导,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友好地解决争议。
??????2、仲裁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具有办案迅速、程序简便的特点和优点,而且进入仲裁程序以后,仍然***取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方法,先调解,后仲裁,首先着力于以调解方式解决。
??????3、诉讼
??????如果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也没有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或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包括涉外合同的当事人,都可向人民***提起诉讼。